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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取樣三點法 土壤取樣三點法怎麼做

土壤取樣三點法 土壤取樣三點法怎麼做

1、首先在瞭解汙染源、汙染方式以及汙染歷史和現狀的基礎上,全面考慮土壤的型別、成土母質、地形、天然植被或農作物等情況安排取樣點。田塊不大、形狀規則,可用對角線法和梅花形法;如田塊形狀不規則,地形有變化,或面積較大,可用棋盤式法或蛇形法。力求取樣點的情況能代表主要的土壤型別及其汙染程度;同時要採集未受汙染的土壤作為對照。

2、汙染物在土壤中的分佈,既有因距離汙染源的遠近而引起的水平差異,還有因時間和其他因素的不同而造成的垂直差異,因而還要根據土壤剖面層次分層採集土樣。土壤剖面分層要考慮到各類土壤的發生層次,並考慮土壤不同的機械組成、結構、有機質含量等,選擇最有代表性的均勻的層次部位採集土樣。有時為了完整地反映汙染物在剖面中的分佈特點,採取連續取樣法。例如表層土以每5釐米為一單元分層,心土和底土以每5或10釐米為一單元分層,進行連續取樣。一般先取底層土樣,再向上逐層取樣。

3、採集土壤樣品的時間和數量,視採集的物件和目的而定。如為測定某種農藥殘留量,要在當年施用這種農藥前採集,或者在作物成熟時、與植物樣品同時採集。由於研究目的不同,對土壤樣品的採集也有不同的要求。如研究土壤物理性質,要求採取原狀土樣,即所採土樣應保持其自然結構和水分狀態。

4、研究土壤水分和農作物產量的關係,要求在各個生長期採集深2~3米處的土壤樣品。為研究土壤形態特徵,要求取樣層次間界線清楚,能觀察到各發生層的結構、質地、新生體、地下水位等。研究土壤化學性質用的土樣,只要求在特徵深度處能採到足夠數量(如1~2公斤)的樣品,而不必保持原來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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