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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隨遷入戶辦理需要哪些條件 深圳隨遷入戶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隨遷入戶辦理需要哪些條件 深圳隨遷入戶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1、夫妻分居投靠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戶口,另一方是內地常住戶口;

(2)夫妻合法登記,分居時間滿兩週年;

(3)申請遷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必須是無業人員;

(4)該戶家庭內不能發生過被視為超計劃生育的事實;

(5)申請遷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則必須攜帶,如果要求攜帶18週歲以上的子女,則其必須在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正式在校就讀且不得超過20週歲;

(6)本省生源的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戶口未遷至學校,尚隨本省戶口父或母的,且隨父或母一起申請遷入的,不受年齡限制,不受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請人不得具有同時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門申請(招調)遷入的情形。

2、老人投靠子女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老人雙方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以上;

(2)老人雙方身邊均無子女;

(3)老人雙方應當一併提出申請,老人離婚後可以一方提出申請或雙方同時申請,應當投靠在深圳登記為常住戶口的其中一個子女;老人一方已遷入本市,另一方申請遷入必須按照夫妻分居的條件和要求辦理。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內地戶口該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過18週歲,則其必須在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正式在校就讀且不得超過20週歲;

(2)該戶家庭內不能發生過被視為超計劃生育的事實;

(3)全面稽核後認為該子女戶口曾因合理理由當年未隨同父(母)遷入,現須投靠登記為深圳常住戶口的父(母);

(4)客觀因素暫不能並戶的按母親優先原則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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