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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怎麼弄 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取得方法

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怎麼弄 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取得方法

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取得方法。

繼續教育物件每年都得參加醫學繼續教育活動,且實行年度和階段相結合的學分制,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以連續5年為一階段。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醫療衛生單位的醫學繼續教育物件五年內通過參加國家級醫學繼續教育專案獲得的學分數不得低於10學分。

醫學繼續教育學分計分方法如下:

一、Ⅰ類學分計算方法

1、參加國家級、省級繼續教育專案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相關要求授予學分。

2、繼續醫學教育專案管理有關規定驗印的各種Ⅰ類學分專案的學分證明,是參加專案學習並經考勤、考試考核合格學員獲得繼續醫學教育Ⅰ類學分的有效憑證。

二、類學分計算方法

1、參加市級繼續教育專案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相關要求授予學分。

2、刊物上發表論文和綜述,按以下標準授予發表當年學分;

3、批准的科研專案在立項當年按以下標準授予學分;

4、出版醫學著作,按每編寫1000字授予出版當年1學分。

5、出國考察報告、國內專題調研報告,每3000字授予1學分。

6、發表醫學譯文每1500漢字授予1學分。

7、單位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技術操作示教、手術示範、新技術推廣等,每次可授予主講人2學分,授予參加者0.5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最多不超過5學分。

8、臨床病理討論會、多科室組織的案例討論會、大查房,每次主講人可授予1學分,參加者授予0.5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最多不超過5學分。

9、經單位批准,參加所從事的衛生技術專業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在規定的學制年限內年度學習成績合格者,或到外單位專業進修(含出國培訓),或參加援藏、援外、支農等醫療服務活動並參加當地繼續醫學教育,當年累計6個月以內經考核合格者,按每月4學分授予Ⅱ類學分。3-9項由單位繼續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稽核後授予相應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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