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星聞

當前位置 /首頁/明星/大陸星聞/列表

梅婷劇團遭《第二次別離》導演指控侵權(圖)

前晚,由梅婷、陳明昊等主演的話劇《第二次別離》繼北京首輪演出後,又開始在上海蘭心大戲院上演。事件的一再升級,導致該劇的導演、戲劇顧問以及燈光舞美等技術部門,與梅婷、陳明昊等演員徹底鬧翻。

梅婷劇團遭《第二次別離》導演指控侵權(圖)

  7月底梅婷與主演到上海做演出宣傳

前晚,由梅婷、陳明昊等主演的話劇《第二次別離》繼北京首輪演出後,又開始在上海蘭心大戲院上演。然而昨晚,該劇導演張南通過微博釋出了其和投資方之一同時也是該劇中文版共同譯者和戲劇顧問的趙晗的共同宣告,表示由梅婷和陳明昊組成的“蛇槃兔劇場”在上海演出《第二次別離》屬於侵權行為。但梅婷劇團人員表示上海演出還將繼續。

張南和趙晗在宣告中表示,“蛇槃兔劇場”在未經《第二次別離》(原著名《EURYDICE》)作者授權、未經中文版譯者允許的前提下,安排了在上海蘭心大戲院從2014年8月13日到17日的演出,而《第二次別離》這次在上海的演出,“與北京演出時的主創團隊(導演,舞美、聲音、燈光、服裝、多媒體、道具等各設計部門,以及中文劇本翻譯和文學統籌)完全無關。這次上海演出,是‘蛇槃兔劇場’在未經任何主創允許的情況下臨時拼湊的,是徹頭徹尾的欺騙上海觀眾並侵犯作者、譯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宣告中指出,《EURYDICE》的原著作者薩拉·魯爾(Sarah Ruhl)通過其版權代理機構Bret Adams, Ltd與趙晗在2014年3月6日簽署演出授權協議,其中明確規定該劇在中國大陸的被授權方僅為趙晗一人;《EURYDICE》劇本由張南、趙晗二人合作翻譯成中文,譯本著作權歸張、趙二人共有,演出授權協議中亦有明確規定,《第二次別離》在中國演出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譯本。而趙晗、張南已明確告知《第二次別離》全體演職人員,不同意、不授權該劇在上海蘭心大戲院的演出。因此侵權行為如果發生,張南、趙晗作為被侵權方,會立即根據一切相應法律採取行動,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並追究侵權方的法律責任。

記者從劇組內部瞭解到,《第二次別離》是一部多方共同合作的劇目,由梅婷和陳明昊剛剛組建的“蛇槃兔劇場”以及趙晗、張南夫婦都分別對劇目演出進行了投資。然而在北京首演之前的排練過程中,雙方就已經出現種種不和諧情況,導演和演員之間發生了矛盾分歧,張南作為該劇導演卻不得不將指導演員的工作交給了主演之一陳明昊。該劇正式演出之後,宣傳不斷,包括前去觀看演出的名人嘉賓都成為宣傳新聞點,尤其最後一場演出結束後,梅婷的丈夫、同時也擔任該劇攝影的著名攝影師曾劍抱著二人的小女兒登場,並且現場為梅婷補辦了婚禮,更是成為媒體焦點。然而卻幾乎不見對該劇導演、戲劇顧問的任何宣傳和報道。

曾翻譯多部戲劇著作、劇本的學者李健鳴對此鳴不平道:“看一部新戲的宣傳詞,頗感憤怒。文稿中隻字不提導演、戲劇顧問、舞美燈光等主創,光是強調女明星以及看過此劇的明星,於是這部作品就成了明星戲劇。依我的理解,也就是自感淪落到無文化的處境。在某種程度上,中國的那些明星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代名詞,甚至他們的兒女也成了茶餘飯後的八卦。”張南導演將李健鳴的此條評論轉發到朋友圈之後,引起了梅婷丈夫曾劍的不悅,在《第二次別離》的慶功宴上,曾劍便當場對導演張南表示不滿。後來曾劍又通過微信再次尖銳地表達了對張南的能力和人品以及對劇組技術部門的不認可。

事件的一再升級,導致該劇的導演、戲劇顧問以及燈光舞美等技術部門,與梅婷、陳明昊等演員徹底鬧翻。因此張南和趙晗決定,不再同意該劇繼續到上海演出,整個技術部門也都不會去上海;然而由於上海的演出已經開票,梅婷、陳明昊的“蛇槃兔劇場”則仍舊堅持赴上海演出,並臨時找了一些技術人員幫忙解決舞美燈光道具服裝等技術問題,但在呈現上和北京的演出已經明顯不同。為此張南和趙晗釋出了宣告,表示《第二次別離》在上演的演出屬於侵權行為,如果仍繼續演出,他們將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試圖聯絡梅婷和陳明昊,但截稿前尚未得到二人的回覆。記者聯絡到了正在上海演出的《第二次別離》劇組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暫時不方便發表意見”,同時表示演出將仍舊進行。

此稿件為延展閱讀內容,稿件來源為:中國新聞網。新華網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資訊,請及時與我們聯絡,並提供稿件的糾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