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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鵬咬住蘋果索賠31萬餘元(圖)

昨天,中國作家維權聯盟訴蘋果AppStore侵犯著作權案在市二中院開審,首案李承鵬起訴索賠31萬餘元。對於李承鵬的具體訴訟請求,蘋果公司稱,首先涉案作品已經被及時刪除,原告要求停止侵權及刪除侵權作品的請求已不成立。

李承鵬咬住蘋果索賠31萬餘元(圖)

原告把AppStore裡涉嫌侵權的圖書擺在法庭上。

昨天,中國作家維權聯盟訴蘋果AppStore侵犯著作權案在市二中院開審,首案李承鵬起訴索賠31萬餘元。蘋果公司申請不公開審理被否,並幾次拒絕記者採訪。

本報訊李承鵬指控的被侵權書籍就是他所著的《李可樂抗拆記》。作家維權聯盟的代理律師王國華對法官說,蘋果公司未經李承鵬許可,提供《李可樂抗拆記》有償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侵犯了李承鵬對作品的著作權,給李承鵬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故起訴要求蘋果公司立即停止對李承鵬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刪除AppStore中的涉案作品;在AppStore首頁連續30日刊登致歉宣告,並消除影響,賠償李承鵬經濟損失30.5萬元,合理費用支出5425元。

蘋果公司開始答辯就稱,李承鵬告錯了人。蘋果公司說,AppStore不是他們的線上商店,而是盧森堡的一家公司開發和經營,應用程式的上傳和釋出也是這家公司完成。蘋果公司申請追加盧森堡公司及具體開發涉案作品應用程式的個人為被告,以便查清事實。對此,法官表示庭後再做判斷。

對於李承鵬的具體訴訟請求,蘋果公司稱,首先涉案作品已經被及時刪除,原告要求停止侵權及刪除侵權作品的請求已不成立。對於道歉及賠償,蘋果公司認為自己並不涉及任何侵權行為,不承擔上述責任,即使被認定有侵權行為,也是涉及財產權,不涉及人格權方面的權利,致歉請求不能成立。

昨天,因原被告雙方證據很多,僅李承鵬一案就審理到下午5點半。法官隨後宣佈休庭,其他案件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現場

蘋果申請密審被駁回

昨天的庭審原定於上午9點半開始,但蘋果公司的代理律師見到現場有多家媒體記者後,臨時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稱庭審會涉及蘋果公司的商業祕密。審判長於是要求該律師列明涉及哪些商業祕密、在證據的什麼部分。

20分鐘後,審判長宣佈,合議庭評議後認為,庭審還是要公開,對於案件可能涉及蘋果公司商業祕密的部分證據材料,或者採取不公開質證的方式,或者公開質證但對祕密事項不進行宣讀。

但庭審開始後,當審判長要求出庭人員介紹自己的身份和代理許可權時,蘋果公司的律師又不滿面前被電臺記者放置了錄音裝置,要求將其移開。法官向其釋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公開審理的案件,只要媒體採訪不妨礙訴訟,法院都要准許並予以配合。儘管如此,蘋果公司的律師還是堅稱自己有不接受媒體採訪的權利,電臺記者只好將錄音裝置移開。

之後的庭審過程,蘋果公司的律師還不滿攝像記者拍攝,申請法官“維持庭審秩序”,但被法官駁回。

作家維權聯盟對蘋果公司發起訴訟共分為3批,最早是在2011年10月,至今被法院受理的作家已有13位,包括韓寒、慕容雪村、李承鵬等,涉及的作品有59部,索賠金額共計2300萬餘元。

記者瞭解到,之所以拖到現在才開庭,是因為在今年5月,蘋果公司向法院提出了系列管轄權異議,市二中院審理後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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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百科告蘋果獲賠52萬

9月27日,市二中院就中國大百科全書起訴蘋果公司侵犯著作權一案,曾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AppStore的經營者系蘋果公司。使用者在AppStore購買並下載的應用程式《中國百科全書》(簡繁),應為侵權應用程式。鑑於蘋果公司不能證明涉案應用程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應認定是蘋果公司自行開發。即使該應用程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鑑於蘋果公司參與了涉案應用程式的開發過程,對應用程式進行了挑選並獨自決定了其在AppStore上的分銷,同時在銷售收益中得利,事實上與第三方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仍構成共同侵權。法院一審判令蘋果公司停止侵權,賠償大百科全書52萬元。

本報記者裴曉蘭文並攝